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城关支行
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潍坊东关支行1607001201115221072账户存款、在潍坊银行临朐朐山路支行802162901101146802账户存款、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潍坊临朐支行1607003501119321362账户存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城关支行6217994580013799708账户存款、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潍坊临朐支行城里分理处16×××32账户存款、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6223190708668899账户存款直至51095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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