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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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嘉兴中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于2020年9月1日签订的《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5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500元,由原告***负担154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1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