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美意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美意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货款88569.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6570元; 二、驳回原告江苏美意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对被告中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0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