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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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2020)豫1322民初4628号民事判决; 二、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清偿借款本金135600元,并自2020年8月17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三、驳回***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60元,共计5520元,由上诉人***负担1920元、上诉人***负担3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