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财信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湖南财信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签订的《TEVC电动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合作合同》于2020年5月25日解除; 二、驳回原告湖南财信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702元,减半收取9351元,由原告湖南财信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9311元,由被告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