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力威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精河县伯乐热力有限公司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账户存款785,988元(其中案款775,830元、执行费10,158元),同时被执行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如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2-20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