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优创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优创投资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2000000元; 二、被告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优创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的标准计算; 三、被告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优创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借款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20年5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 四、被告***对上列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优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179元,由被告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