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龙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622执106号

申请执行人骆梅芳、骆振新、骆立新、骆永新与被执行人陈志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志远履行2840元。至此,本院(2021)粤1622执106号案件已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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