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港市鑫全庆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
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通裕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镇江捷诚七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捷诚七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鑫全庆贸易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及到期债权,财产或债权有从权利的,查封、冻结及于从权利。查封、冻结的限额2100000元,以查封物品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为准。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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