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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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19)新0104民初466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徐工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9,942.06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