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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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204执保77号 王伍军(申请执行人)、赵伟(被执行人): 王伍军与赵伟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9元,其中,本金10.19元。至此,王伍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24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