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钰昕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0602财保122号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惠涛,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烟台钰昕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庞   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郭琪(代)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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