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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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5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670元,由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预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1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