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的(2013)太城民初字第0429号民事判决书不予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3-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