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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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执10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衢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衢仲网裁字第23635号裁决书,于2021年2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洁借款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沈洁自动履行人民币18481.16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8306.56元,执行费174.6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