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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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381执恢468号 申请执行人王宝松: 被执行人蔡莫龙、施梅芳、蔡丰光: 申请执行人王宝松、夏建国与被执行人蔡莫龙、施梅芳、蔡丰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温龙永商初字第0050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2月26日依法恢复执行,本次恢复执行到位6111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恢468号案件本次恢复执行6111元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