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缺席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润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润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福建省润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19年2月份至2019年9月份共八个月的租金65328元,并应自2019年2月起于各当月的16日起以816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支付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的违约金; 二、福建省润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对福建省润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的65328元租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润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77元,减半收取738.5元,由福建省润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