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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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福建路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莆田分行(账号:43×××86)的账户存款人民币XXX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福建路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