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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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1002执24号 赵洪凯、吴宝宁: 赵洪凯、吴宝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5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258元,执行费50元,执行到位金额共计4258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12日将案款现金转付给赵洪凯。至此,赵洪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002民初13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安东冉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曹 博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