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金冠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庄吉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成都金冠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庄吉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884425.36元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