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案件执行
法院 浦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722执恢51号

彭业成、廖钦、彭惠新:

本院执行的彭业成申请廖钦、彭惠新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廖钦、彭惠新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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