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0821执保19号

申请人陈兴与被申请人区江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2021)桂0821民初10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区江楠名下财产进行保全。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区江楠在金融机构账户内的存款。2021年2月1日,申请人陈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桂0821民初10号之二民事裁定,已解除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保全措施。现本案已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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