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0821执保19号 申请人陈兴与被申请人区江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2021)桂0821民初10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区江楠名下财产进行保全。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区江楠在金融机构账户内的存款。2021年2月1日,申请人陈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桂0821民初10号之二民事裁定,已解除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保全措施。现本案已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