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上海沙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上海沙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IDC业务费用1035999.89元及违约金(以1035999.89元为基数,按照年息24%自2018年3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07元,由被告上海沙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应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账号:10×××75。 |
| 裁判日期 | 2019-06-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