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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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0403执恢86号 申请执行人史永强。 被执行人魁俊福。 申请执行人史永强与被执行人魁俊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1080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魁俊福存款51080元,缴纳执行费666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21)甘0403执恢86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