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阳县弘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1021执保111号

桂阳县弘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骆双文

本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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