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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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赣0191执162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本院再次提出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