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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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徐州牛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徐州加速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牛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1220元,申请人徐州加速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