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湘1202民初7384号

原告:湖南省湘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威,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杜文伟,湖南鹤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南省湘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被告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故本案应移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移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审判长沈青

人民陪审员黄冬英

人民陪审员米仁裕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

代理书记员杨小妹

裁判日期 2020-02-20
发布日期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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