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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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84执571号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黑龙江省大庆市。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已经向本院履行了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21)吉0184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21)吉0184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程彦奎 审判员 李 顺 审判员 赵大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清鑫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