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山东滨州庆瑞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绿康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滨州仲裁委员会(2019)滨仲字第069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山东省惠民县绿康果蔬保鲜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庆瑞工贸有限公司、***、***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