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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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负担(受理费原告***、***已预交,本院不予退回,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