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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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汉源县华侨凤凰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次执行立案标的479113.37元,已执行到位0元,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本息合计至付清为止。 二、终结(2018)川0115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一、本次执行立案标的479113.37元,已执行到位0元,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本息合计至付清为止。 二、终结(2018)川0115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