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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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退还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共计22万元; 二、***、***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进行追偿;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80元,减半收取464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5240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