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完毕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金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0)川0121执2539号

被执行人:唐胡云

关于本院移送执行唐胡云案件受理费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唐胡云的银行存款100元;故被执行人唐胡云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承担案件受理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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