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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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市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0)云民初字第219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910元,由原审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24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