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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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秋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519元,并支付从2019年5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人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