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法院 | 井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井陉县苍岩山镇北孤台村民委员会与被告***于2006年3月1日签订的《赵孤园承包合同书》及于2007年3月20日签订的《赵孤园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予以解除。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