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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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剑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川0823执保208号 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孙小亮: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小亮追偿权纠纷一案,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2019)川0823民初2281号民事裁定书,要求解除对孙小亮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 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解除对孙小亮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2019)川0823民初228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解除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