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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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42387元及截至2020年11月2日的逾期利息70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原告***支付该笔货款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9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执行前款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