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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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位于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西路183号4幢510室住宅用途房地产的所有查封; 二、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西路183号4幢510室住宅用途房地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杨玉珍(身份证号码:)所有; 三、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