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位于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西路183号4幢510室住宅用途房地产的所有查封;

二、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西路183号4幢510室住宅用途房地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杨玉珍(身份证号码:)所有;

三、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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