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824执2830号贺某某、王某某申请执行人贺某某与被执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靖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824执2830号贺某某、王某某申请执行人贺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靖边县人民法院(2020)陕0824民特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某某未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贺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过户义务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依据(2020)陕0824执2830号执行裁定书,将王某某名下的位于西安市XX路XX大道XX小区房屋(合同登记号Y100243416,预售证许可号:2008112,房号3-22901)过户变更在贺某某名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被执行人王某某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