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信用卡本金6048.30元、利息2730.0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197.97元,合计9976.28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8月18日,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保全费130元,合计15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