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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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博林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眉山市领跑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成都博林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成都市博林兄弟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成都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由被告成都博林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228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85元,由原告***承担579元。被告成都博林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30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1-07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