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市源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借款本金249197.96元及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律师代理费17500元; 三、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就被告***、***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有权以被告***、***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御景华庭二期19号楼2-402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88元,减半收取279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