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丽豪假日酒店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免收原告***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的房租375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550元(原告已预交),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775元,由原告***负担5334元,被告***负担2441元。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逾期法院将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裁判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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