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权利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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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票权利确认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9月9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115.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1-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