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权利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票权利确认纠纷
法院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9月9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115.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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