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吉0194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吉0194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器械租赁款16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元,减半收取126元,由***负担100元,由***负担2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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