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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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吉0194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吉0194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器械租赁款16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元,减半收取126元,由***负担100元,由***负担2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