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省公路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082622元; 二、被告贵州省公路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原告***履约保证金625639元;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610元,公告费2400元,合计3901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