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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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润图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松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判令被告四川中润图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58500.12元;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77.00元,由被告四川中润图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