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桦甸市浩癸陶瓷有限公司 桦甸市新中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桦甸市新中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存放在桦甸市程远蛋白饲料有限公司2、3号仓库陶瓷瓦257万片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13680元,由桦甸市浩癸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